森林防火林区道路建设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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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林区道路建设基本要求

 

 ICS 65.020.01 CCS P 86

 DB3201 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201/T

  —XXXX

  森林防火林区道路建设基本要求 Basic requirements for road construction in forest fire prevention areas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22-02-15)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01/T —XXXX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1 5 道路类型 .......................................................................... 1 6 路线设计 .......................................................................... 2 7 道路建设 .......................................................................... 3

 DB3201/T —XXXX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绿化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绿化园林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峰、韩也逸、胥东、黄蓉、李奕然、王海波、张书、罗敏、沈洁、毛文龙。

 DB3201/T —XXXX 1 森林防火林区道路建设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防火林区道路建设的道路类型、路线设计和道路建设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南京市国有林区及集体林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护林防火道路及森林休闲绿道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G B04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LY/T 5005 林区公路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路网密度 road network density 林区内道路长度与林区面积的比率。

 4 总则 4.1 执行林地使用的有关规定,遵循南京市护林防火通道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以及自然生态保护区、文化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规划。

 4.2 遵循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利用林地,充分利用林区现有道路,保护和建设相结合,将生态干预和环境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4.3 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林区原有自然郊野性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

 4.4 遵循低碳原则,以林区自然空间为基调,因势利导、顺应自然,避免实施大面积地形改造及大规模的土方挖填工程。

 4.5 在确保林区护林防火、林业生产等需求的基础上,集合慢行系统、游憩空间、防火隔离带、雨洪管理等多种功能。

 5 道路类型 5.1 林区道路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应符合表 1 要求:

 ——一级路应确保森林消防车辆能快速通过,可双向通行小型汽车。根据实地情况,可在一级路两

 DB3201/T —XXXX 2 侧或结合道路路面布设行人及自行车通行慢道; ——二级路应确保森林消防车顺利通行,可结合道路路面布设行人及自行车通行慢道; ——三级路为供行人及自行车通行的慢道,应保证自行车和行人的顺畅通行; ——四级路为供行人通行的慢道。

 表1 林区道路分级 道路等级 路面宽度 最大纵坡 通行方式 一级路 ≤4.5 m 10% 车行、骑行、步行 二级路 3 m~3.5 m 15% 车行、骑行、步行 三级路 2 m~2.5 m 15% 骑行、步行 四级路 ≤1.5 m 根据实地情况而定 步行 5.2 弯道、岔路口、桥梁、会车视野范围以及需要设立紧急停车带等确需增加安全防护空间的,可适当增加路面宽度,增加的宽度不应超过 1.5 m。省级以上森林公园一级路,可适当增加路面宽度,增加后的宽度不宜超过 6 m。

 5.3 应根据地形合理设置会车点,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增加会车点数量。

 5.4 边坡、交会区、停车点等区域的宽度,应遵循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原则,根据林区道路规划和实际地形需要合理确定。

 6 路线设计 6.1 应遵循选线合理、使用方便、生态环保、与环境协调的原则,并符合 LY/T 5005 的相关要求。线型选择应充分考虑道路在整体森林景观中的视觉敏感度,设计方案中应模拟道路建成后状态,保障道路与周边景观的融合。

 6.2 应以不破坏林区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前提,并符合 JTG B04 的相关要求。不应对保护的风景资源、生态敏感区、生物廊道进行分割。经过野生动物迁徙通道或栖息地时,应为野生动物设置必要的生态廊道,如“绿桥”或涵洞。

 注:绿桥是指为大型动物搭建上跨式的“过街天桥”,并在上面种植草木,模拟自然的山坡地形。

 6.3 应避开可能发生山体滑坡、道路过陡、易发泥石流等危险区域。如难以避让,应设立明显标识的警示牌,并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护设施。

 6.4 充分利用现有山路、防火通道及林中小径,因地制宜地加以改造利用。符合一、二、三级路线型设计的原有路径应尽量加以利用;现有自然状态下的林中小径,并符合四级路线型要求的,在确保小径自然风貌不受破坏的前提下可适当修整,纳入四级路。

 6.5 一、二级路路线设计应与森林防火隔离带、防火林带等林火阻隔系统建设相结合,并加强对防火物资、消防水池的串联;三、四级路路线设计,在保证正常巡护需要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不同路线的景观特色定位,突出风景欣赏、观光体验、科普教育以及健身锻炼等主题。

 6.6 应与区域特点、地形、地貌、使用功能和资源条件相适应,并加强道路之间的连通性,形成环路,不宜出现断头路。应在适当距离内设置错车道;配合生产布局,在道路尽头和沿线必要位置,宜结合地形设置回车道(坪)。

 7 道路建设 7.1 路网密度

 DB3201/T —XXXX 3 7.1.1 合理路网密度为 40 m/hm 2 ~100 m/hm 2 ,其中一、二级路的路网密度不应超过该片林区路网密度的 1/4。

 7.1.2 根据林区位置、生态区位的重要性、护林防火压力以及林区辐射面积的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在控制范围内合理确定路网密度。

 7.1.3 路网密度超过上限的林区,不应开展新路建设,并应在规定期限内,采取相关补救措施,降低对林区环境的影响。

 7.2 路基 7.2.1 路基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7.2.2 路基填料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重视填挖平衡,宜利用挖方填筑。

 7.3 道路面层 7.3.1 道路施工材料选用应遵循与环境融为一体的生态理念,路面材料的选用应在保证道路功能的基础上体现自然原生性。对于四级路,应充分保护其自然特性,简化步行设施,最大限度减少建筑材料的使用,保留小径的原生性。

 7.3.2 林区道路面层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级路应进行路面硬化,路面铺装材料优先选择透水性彩色沥青、透水混凝土、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以及其他新型、改良型路面材料,避免大面积使用普通混凝土; ——二级路路面材料优先选择砂石、泥结砂石等天然材料,保证森林消防车辆能正常通行。连接林区内职工居住点、防火物资仓库、瞭望塔等通行需求较大的二级路,可参照一级路进行路面硬化; ——三级路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注重自然原生性的基础上多样化选择,选择透水性彩色沥青、透水混凝土、嵌草砖、木材、砂石等,必要时辅以防腐木、仿真不锈钢等; ——四级路除森林公园、游览景点等通行需求较大的地段外,不宜进行人工铺装;如确需人工铺装,应选择水性彩色沥青、透水混凝土等材料,尽量减少人为痕迹,保留路径上的沙土、砂石、岩块、草根,维持原始、生态、粗犷的自然状态。

 7.3.3 坡度小于 8 度的路段,宜选择砂石路面材料,由三部分组成:

 a) 底层为二片,层厚不小于 25 cm,中片规格不小于 30 cm; b) 中层为道碴,层厚不小于 10 cm; c) 上层为粗砂,层厚不小于 3 cm,粗砂直径不小于 0.5 cm;经碾压后,路面总厚度不小于 35 cm。

 7.3.4 坡度大于 8 度的路段,应选择混凝土路面材料,厚度不小于 16 cm。路面两侧齐口应填有砂石,形成缓坡。

 7.4 沿线设施 7.4.1 道路排水设施 7.4.1.1 道路沿线应合理设置排水系统,根据沿线地面水和地下水等情况,设置必要的边沟、截水沟、排水沟和跌水与急流槽等排水设施。

 7.4.1.2 路基排水应防止附近山坡水土流失,不宜破坏天然水系和水流性质。

 7.4.1.3 有山水流经的道路应设置排水沟,沟深不应小于 30 cm,沟上口宽不应小于 30 cm,下口宽不应小于 20 cm。水量集中、容易冲毁的路段,应适当加大断面尺寸,并做好防护措施。

 7.4.2 道路安全设施

 DB3201/T —XXXX 4 高路堤、临水沿江、傍山险路、悬崖凌空等路段应设置安全墙或安全护栏,并在表面涂刷反光材料。

 7.4.3 道路标志 7.4.3.1 应设置完整的标识系统,以森林防火为主,并对危险地段着重警示。标识系统应包括警示类标识、指示类标识、地形类标识、科普宣教类标识等,标识的材质、尺寸、色彩等应醒目并与周边环境协调融洽。

 7.4.3.2 路口、岔道应设置醒目的指示牌,指示牌应漆有反光漆,标明路名、指向、建设单位、建设时间、长度等内容。

 7.5 景观绿化 7.5.1 景观绿化应遵循点(景观节点、休息驿站、观景台等处)、线(道路沿线)、面(道路沿线视线可及的山林)相结合的原则,以乡土树种、优良彩色树种为主体,乔木与灌木结合、常绿与落叶结合、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结合。

 7.5.2 休息驿站、观景台等景观节点绿化应突出特色,将景观节点的景源特点或文化特征融入绿化景观设计中,构筑多样的绿化意境。

 7.5.3 一、二、三级路道路沿线绿化应在保证道路安全通行的基础上,突出沿线绿化的景观效果、标示性、引导性以及对沿线景观的串联作用,不应采用机械的线型绿化模式,宜采取自然组团式绿化模式。

 7.5.4 四级路沿线不宜刻意实施绿化,应根据道路沿线的实际状况,纳入沿线林相改造中进行。可重点在林缘、驻足点等处适当种植毛杜鹃、野山栀、白檀、绣线菊、六月雪等花灌木,撒播二月兰、紫茉莉、大花金鸡菊等自播能力强的花卉。

 7.5.5 道路沿线视线可及的山林,应结合森林抚育工作,采用科学手段实施林相改造,实现森林群落本土化。沿途山林林相改造中宜选用观花、观叶、观果的优良乡土彩色树种,营造富于季相变化、景观色彩宜人的风景林。

 7.5.6 景观绿化应具备生物阻隔带功能,采用大、小乔木与灌木混交的复层结构。树种应选用抗火性能强,适应本地生长的树种:

 ——乔木:苦槠、青冈栎、木荷、冬青、珊瑚树、杨梅、桤木、栓皮栎等; ——灌木:油茶、茶叶、海桐、石楠、卫矛、接骨木、金银花、乌饭树等。

 7.5.7 因道路施工形成的边坡及堑沟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爬山虎、辟荔、凌霄、地锦、络石等攀援植物以及云南黄馨、扶芳藤、常春藤等藤蔓植物进行垂直绿化。局部困难地段可运用挂网、客土喷播等边坡绿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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