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共生价值研究

摘要:政治发展道路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在创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基础上,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由于这条道路同中国国情、党的主张、社会主义和民主宪政都具有共生价值,因而它是一条中国政治文明健康发展的正确道路。

关键词:政治发展道路;共生价值;中国国情;党的主张;社会主义;民主宪政

中图分类号:D08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0)03-0057-04

所谓共生价值,是指事物与事物、社会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事物、社会之间的共同属性、共同需求和共同利益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世界政治发展道路的新模式。这些年来,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探讨,从其内涵、本质、特征和重要性讨论得多,而对它的其他属性揭示得太少。本文拟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形成的共生价值方面来揭示它的形成机理、制度架构和本质。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中国国情的共生价值

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赖以存在的文化传统,产生于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奋斗历程,发展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和实践阶段。

第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历史的必然。百年来,中国人曾经探索了教育救国的道路,走了实业救国的道路,进行了辛亥革命;有借鉴欧美议会宪政政治改良的尝试,有通过“第三条路”发展中国的美好梦想,有国民党一党独裁的梦魇,也有照搬前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留下的惨痛教训,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不懈的探索。在近代历史中,中国几乎对世界上出现过的各种主要政治发展模式都进行了尝试和选择,由于各种原因,结果都失败了。十月革命一声炮响,我们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建立了中国共产党,从此,中国共产党历史地肩负起了探索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重任。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新型国家政权,实现了封建专制政治向现代民主政治的伟大历史性跨越,走出了一条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发展道路。从此,我们从照搬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模式的失败尝试,开始转向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崭新实践。近代历史发展表明了这样一个基本的道理:政治发展的道路必须尊重本国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这一国情,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只有符合基本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国情、尊重人民的意愿和尊重历史的选择才是正确的道路。实践证明,中国国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供了出发点和逻辑归宿,提供了科学内涵和制度架构。正如政治学者俞可平先生所言,“一种理想的民主政治,不仅与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地缘政治、国际环境相关,而且与国家的政治文化传统、政治人物和公民素质、公民的生活习惯等等密切相关”,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第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政治格局的内在要求。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建立,为中国政治格局的形成奠定了阶级基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逐步探索并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是在中国国情基础上实现民主宪政制度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是把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区域自治结合起来,实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结合,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国家政治制度;我国基层民主实践中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选择了新的突破,进行了新的制度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这些制度框架,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设计构建了合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现实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当前,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对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国内来讲,我们正在进行的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确保我国政治文明的正確方向,实现全党和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想。从国际上来讲,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独立自主,抵御国际上的各种风险,反击西方大国的“民主大捧”。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形成强大的政治力量,使我国政治发展道路既保持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又创造活跃奋进的民主氛围。同时,在民主政治建设中,不断扩大社会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运用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社会主义民主形式,确保人民的意愿得到充分的反映和表达,社会各方面的正当要求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和满足。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进行。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党的主张的共生价值

没有党的主张的核心定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可能形成和发展。

第一,党的指导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发展方向。在当代,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我们建党的时候在党的旗帜上写上了马克思主义。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结合起来,努力探索在一个落后的东方大国“如何进行革命和怎样取得革命胜利的问题”,最后形成了毛泽东思想,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毛泽东思想写到了党的旗帜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现代化实践结合起来,努力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把邓小平理论写到党的旗帜上。在世纪之交,我们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中国执政党建设的实践结合起来,努力探索“我们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到党的旗帜上。在新世纪,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和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实践结合起来,努力探索“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问题”,从而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我们党立足我国基本国情,不断地与时俱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最后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这是我们党在指导思

想上的与时俱进。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原则体现着党的主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精神,以充分维护和保障我国各族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为目的,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的政治道路。它全面体现了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党的领导的原则。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实现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不可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也不可能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在当代中国,没有任何一种政治力量能够像中国共产党一样,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二是人民主权的原则。人民主权原则的实质就是国家最高权力属于人民。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宪政的本质要求。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石和政治制度设计的逻辑起点。三是立足于本国国情的原则。中国历史上长期是一个封建大国,封建专制传统深厚,民主法制习惯比较少,社会主义建立后批判了封建的意识形态,但中国社会缺乏议会民主的社会生态环境,一个完善的现代民主模式的建立必然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四是有利于各族人民利益和政治稳定的原则。中国是一个有着56个民族和13亿人口的大国,在选择政治发展道路的时候必须考虑各民族的团结和各民族的利益,考虑整个国家、社会的政治稳定。五是权力制约的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加强民主监督,依法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护公民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国家机关能正确司法和国家干部能正确执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法律保障。六是有利于国家“五大建设”的原则。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必须寻求一种科学的民主的政治保障。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确立,正是遵循这一原则的重要保障。七是渐进性的原则。事物的发展都有一個过程,要经历低级、中级和高级这样的过渡形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发展也必然经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才能逐渐显示其无比的优越性和巨大的生命力。

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这“七大原则”,是形成中国强大政治力量的动力,是确保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关键,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目标。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党的基本方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目标取向,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实现这一目标取向,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一基本方针。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则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相互依存,统一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中。因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党的基本方针的体现,它们具有共同的价值主张。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社会主义的共生价值

社会主义社会在中国的建立,开辟了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新纪元,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发展提供了制度设计和政治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社会主义制度有着共生的价值和共同的理想目标。

第一,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政治发展道路进步的产物。社会主义无论是作为一种理论或者理想,还是作为一种制度或者运动形态,都体现人类政治发展道路的一个新阶段,是人类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社会的出现所带来的人类社会文明,是人类社会政治发展道路进步的产物,是超越以往任何时代的政治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这样一种目标选择:一是它坚持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二是它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建立正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结果。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价值内核,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重要的一环,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希望所在。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社会主义有着共同的本质内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性质决定了人民在国家的主人翁地位,反映了工农联盟这样广泛的政权基础,揭示了政权的新的职能和任务,指出了我国政权的广阔发展前景。一个国家的政权性质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明的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政权基础是人民民主专政,这和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性质具有相同的内容,它真实地反映了我国政治发展道路的政权基础,体现了我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享有的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社会主义有着共同的价值目标。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对人们民主权利的保障,对自由、平等和公正、公平的推崇,反映了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和本质。实践证明,科学的社会主义只有以民主为内容、以法治为手段、以人权为目标才能建立起来,社会主义倡导的这三大基石恰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构建的核心内容和追求的价值目标。党的十七大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提出了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它与社会主义有着共同的价值目标,它是人们向往和追求的理想的政治发展道路。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民主宪政的共生价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现代民主的产物,是中国社会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更是中国民主宪政体制构架的制度创新。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民主宪政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为一种新型的政治发展道路,它以走社会主义道路作为前提,以人类社会法治文明的重要规范——宪法为基础,以民主建设作为重要手段,以聚集各种社会政治资源和发挥各类政治力量效能为目的,以人权为保障,它与以往任何类型政治发展道路相比都有本质区别。社会主义宪政是先进的仁人志士对符合人类理性和主流的政治制度的愿景追求。社会主义宪政作为能够有效地控制国家权力的法治规范,是现代政治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实现了先进的社会形态与进步的政治文明的结合,能够使人类社会进入社会繁荣和政治昌明的理想境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制度上的价值选择,体现着现代民主和现代法

治追求的价值目标,构架了每一个公民都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的这一价值制度,恰恰让以宪法为基础、民主为内容、法治为手段、人权为保障的社会主义宪政得以健康发展。

第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使中国宪政建设具有独特的价值。中国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传统的国家,长期的超稳定的封建统治,形成了一套封建官僚政治,皇帝的话就是金科玉律,就是圣旨,就是管理国家的大法和章程,“人治是官僚政治固有的基本特征或规律。在官僚政治下吏治好坏全系于官僚一身,甚至国家安危、民族兴亡、人民枯荣,最后要看帝王及一小撮大臣的忠奸智愚而定,人民则对之无可奈何。”社会主义革命推翻了封建专制,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就意味着要推翻一个封建专制体制而建立一种全新的社会主义法治政权。这必然面临着传统的旧习惯和封建意识的干扰,现代民主政治与传统专制的矛盾、法治与人治的对立,等级特权与公平公正的博弈,始終是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重大障碍。因此,在中国国情条件下,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真正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宪政体制,才能破除封建专制意识,才能解决宪政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建设新型的社会主义宪政文明。

第三,只有经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在中国实现真正的民主宪政。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了私有制,能为宪政的发展提供经济上的前提和基础。“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是生产条件(既包括他所耕种的土地,也包括他用来劳动的工具)的非所有者”,所有权表现为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利,表现为劳动者不能占有他自己的产品。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超越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狭隘性,建立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这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化,将使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为经济上的平等奠定基础条件,进而为建立社会主义宪政创造经济保障。在政治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将建立一种全新的民主宪政,在这种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一切权利,社会各种政治资源和政治力量在社会主义宪政体制下都将得到规范的运行和体现。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为一种全新的政治文明发展道路,体现着双重的价值目标:一是防止国家权力行使者的公权滥用,从而达到限制国家权力的目的;二是让国家权力真正为民服务,实现权力为人民所有的价值预设,从而达到用法治保障人民权利的目的。经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会实现宪政与社会主义有机的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的统一,宪政与人的价值和权利有机的统一。

总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既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又有严谨的制度架构;既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要求,又有符合国情的实现形式和可靠的推动力量,内涵丰富、体系完备,它与中国国情、党的主张、社会主义和民主宪政都具有共生价值,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要认真研究这些共生价值及其相互关系。

责任编辑:向波

推荐访问:共生 中国 发展道路 政治 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