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粮食局会议制度

 东营市粮食局会议制度

 东营市粮食局实行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工作例会制度。

 一、局党委会议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并主持。党委全体委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并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其他列席会议人员。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和指示,讨论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研究确定需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的重大事项。

 (三)研究和部署本局涉及整体工作的宏观政策措施和全年工作计划等。

 (四)讨论全局党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研究决定局管干部的人事任免事项。

 (六)研究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提交党委研究确定的事项。

 (七)研究其他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党委会议实行党内民主集中制。研究讨论的问题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参加会议并通过才能实施。

 二、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并主持。局长、副局长参

 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议题由各科室先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局长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和指示。

 (二)听取直属单位及科室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局阶段性的主要工作任务。

 (四)研究处理本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五)讨论决定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的重要事项。

 (六)交流工作情况,协调工作关系,研究安排下步工作任务。

 (七)研究解决各县区粮食局、局直单位报市局的重要请示。

 (八)研究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局工作例会 工作例会每周一上午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局长、副局长、党委成员及各科室长参加。各科室要将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的工作重点、打算,于每周五下午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呈报会议主持人。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交流通报工作情况,部署近期内的主要工作任务。

 四、会议要求 (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情况安排时间。与会人员要按时出席,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将对议题的意见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

 (二)议题提出者会前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对需要会议确定的事项,要提出具体的方案或意见,原则上应形成书面材料。必要时应将材料提前分发与会人员。

 (三)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工作例会,由办公室负责会务的安排,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并负责对确定事项的督导检查。

 (四)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承办,承办单位要积极认真办理和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五)局长可临时召开由副局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的碰头会,及时研究和通报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分管领导也可适时召开分管范围内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及时研究、协调和处理有关问题。

 (六)遵守会议纪律。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未经批准公开前,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传达和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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