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审计科科长(副科长)职责

 医院 审计科科长(副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对本院各部门财务收支及其经济行为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院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2)负责拟订医院审计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3)定期做好审计工作总结,并向院长或上级审计部门报告。

 (4)在审计中发现有违反财经制度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提出纠正、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造成严重损失的,与纪检、监察等部门提出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的建议。

 (5)在审计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经和规章制度,组织本科人员学习,提高科室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水平和业务水平。

 (6)副科长协助科长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在科长外出时,主持全科工作。

 (7)负责贯彻执行医院《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抓好本科室医德教育和医德考评,廉洁自律,杜绝收"红包"、拿回扣、乱开方、滥检查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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