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省(市)档案局及省(市)建委关于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必须按档案资料的具体内容、整理方法、填写程序、纸张规格等,做到规范和标准,使档案资料能够在工程竣工后,准确反映出工程情况的可靠依据。

 2、公司主管生产的经理和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和督促局有关部门和项目经理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

 3、工程施工的技术资料,土建和安装均应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建材生产厂家等,密切配合,使各类资料能及时、准确、完整的按规定完善归档。

 4、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指导内业技术人员作好工程施工各类资料的办理、收集、整理汇编工作,并按归档资料的规定,必须字迹清楚、图样清晰。

 5、施工中,对隐患、技术核定、材料代换、通知等应及时办理和签字;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

 由专职质安员逐项填写,并由质量评定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6、质量保证资料由内业逐项检查填表后,经工程负责人签字。做到工程竣工与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并按省档案局管理备卷,交有关部门核查。

 7、施工日志填写要求 施工日志是对工程施工活动的客观记录,要求所填写内容真实确切不得后补及弄虚作假。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填写清楚,要进行复查的,写明复查意见,要有复查结果。表中如编号、日期、天气、填写人等栏目均应填写齐全,不得漏填,以便查找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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