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 2020 年度民政免缴医保费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2020 年度医保参保工作已启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申请民政资助,免缴个人医保费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免缴对象 第一类:持有学生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须内含学生本人信息,且有效期须在 2019 年 11 月及之后)。
第二类:持有学生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所有学生(残疾等级须为一、二级,且是学生本人)。
二、提交材料 1.上述证件复印件 2 份(第一类证件须将证件封面、户主页、含学生本人的家庭成员页及有效期记录页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第二类证件须将证件封面和内页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 2.学生本人身份复印件 2 份。
三、提交时间 2019 年 10 月 30 日前 四、提交形式 1.各学院汇总符合上述要求学生的申请材料,校验原件,在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报送到五山校区 1 号楼 1126-2 室(本科生材料交给陈老师,研究生材料交给李老师)。
2.学院单独制作《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电子申报表》,并将本科生电子版发至*******@**************,研究生电子版发至********@**************。
联系人:陈老师(本科)、李老师(研究生)
联系电话:87110693(本科)、87111489(研究生)
附:困难人员证件样式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 年 10 月 12 日
附:困难人员证件样式 《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残疾人证》(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