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档案执法宣传,提高全民档案意识

  加强档案执法 宣传

 提高全民档案意识

 档案工作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工作。档案执法作为行政执法的一种,是档案部门推动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保护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重要依据的基本措施。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有利于不断提高人们的档案意识,加强档案法制建设,防止档案违法行为。

 一、档案执法概念及其主要特征

 档案执法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在进行档案事务管理过程中,对相对人采取的具体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其档案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

  档案执法是档案工作领域中的一种特殊管理行为,主要特征如下:

  1、档案执法的行为主体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具有特定性,其他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事档案执法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档案执法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权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3、档案执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性,会直接影响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产生法律后果。

 二、档案执法的重要意义

  档案执法是行政法治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改进和完善档案执法是贯彻依法行政原则、落实执政为民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档案执法是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档案事务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环节、一个渠道、一种形式和手段,是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执法活动的质量,直接关系和影响着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

  2、档案执法是促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转变作风、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深化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时期。

  对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来讲,就是要把过去主要采取行政手段直接管理档案事务,转变为主要运用法律手段间接控制与调整档案事务,把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结合起来,把法治化原则和开放化原则结合起来,坚持依法治档、依法行政。

  3、档案执法是保护国家、集体重大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措施。档案执法是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并规范相对人行为的前提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依法该保护的进行保护,该制裁的进行制裁,该禁止的进行禁止,从而有效预防档案违法行为的滋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档案利益。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档案执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行政管理工作,是推进依法治档进程再上新台阶,推动档案事业再创新辉煌的关键举措。

 三、档案执法的基本原则

  档案执法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档案执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档案执法的整个过程、对档案执法起着指导性作用的核心准则。它反映了档案执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档案执法的根本宗旨,适用于档案执法的一切领域。

  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档案执法权的存在、行使必须符合法律依据,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法性原则是档案执法基本原则内容的重中之重,它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档案执法主体合法、执法行为合法和执法程序合法,其中档案执法行为合法是该原则的核心内容。

  2、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指档案执法的内容要客观、公正、适度、符合情理,要体现公正的价值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档案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谨慎使用自由载量权。同时,档案执法行为应当兼顾执法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如为了实现执法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

  3、效率原则。档案执法的效率原则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讲究办事效率,要运转协调、灵活高效、办事迅速,节约执法成本,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办结档案行政事务。效率原则不仅要求执法者遵守法定时限,而且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节约时间成本。

  4、便民原则。便民原则是指档案执法活动必须本着方便相对人的原则,对相对人申请办理的事项,尽可能提供便利。便民原则是执法为民的内在要求。

  在档案执法中,只有处处为相对人提供方便,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时时刻刻心里装着群众,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去办,才会做到不刁难,不推诿,不懈怠,不拖延,才能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民生。

  5、依法接受监督原则。依法接受监督原则是指档案执法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各级党委、政府、相对人、社会、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各界对执法活动监督的重要性,切实尊重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勇于纠正执法中的违法和不当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的和谐性。

 四、档案执法的主要内涵

  1、档案执法的对象。档案执法对象包括形成档案的主体和档案客体两部分,其中形成档案的主体为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档案客体是指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类型、各种载体的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执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档案执法的主要依据。除此之外,档案行政法规、地方性档案法规、档案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档案规章)以及法律、法规中有关档案事务的规定,都可以作为档案执法的依据。

  3、档案执法的具体内容。档案执法内容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的理解,狭义上的档案执法仅指查处档案违法案件,而广义上的档案执法与档案立法相对,涵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种行政行为,主要包括行政规划、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购、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制裁、行政复议等十种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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