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农村工作调研报告2022

 2021 农村工作调研报告 5 篇

 【篇一】农村工作调研报告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全区参加“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的农牧民人数约有 85 万人,还不到全区农牧业人口的 7%,而 90%以上农村牧区人口的老年保障,几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随着城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牧区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与日俱增,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

  一是农村牧区人口的老龄化日趋严重。据抽样调研数据显示,截至 20xx 年底,农村牧区人口中 60 岁以上老人的比重为 6.2%,预计到 20xx 年前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比现在高出 2—6 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牧区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牧区家庭结构出现了小型化的趋势。据抽样调研统计 20xx 年农村牧区家庭户均人口下降为 3、72 人。家庭小型化使农村牧区老年人“养儿防老”的压力增大。这种压力一方面表现为经济供养,另一方面是与父母分开居住,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独自生活。

  三是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牧民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这不利于农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权的置换为养老提供一定的保障。由于土地比较收益不断降低,土地在农牧民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农牧民难于完全依赖土地实现养老保障。

  四是农村牧区劳动力流动的增强,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弱化了家庭的内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赡养父母的传统观念。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单一。1992 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缴费原则是:“坚持资金以个人缴纳为

 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根本无法兑现集体补助和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绝大多数普通农牧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和鼓励性储蓄。既未体现“社会保险”,也未体现“社会共济”,名不符实的“养老保险”使农牧民难以接受和认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门实施的《基本方案》考虑到农村牧区发展条件的差异,规定了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 2 元、4 元、6 元、8 元……20 元 10 个档次缴费。但是由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困难,再加上农牧民对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档次。这样低标准、短周期的资金周转难以达到养老保障作用。

  三是体制不顺,管理混乱。从目前已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地区的情况看,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只在县级以上才设立,乡镇还没有健全机构,行政村也没有设立代办员,专业人员更是寥寥无几。由于技术落后,管理混乱,还出现了个别违规操作的挪用和挤占行为。

  四是经费短缺,工作开展困难。根据《基本方案》规定允许从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费来弥补业务经费的不足,很多经办部门就是依靠这笔费用来维持日常的业务工作。而在实施过程中,很多地区的同级财政从未划拨过农保工作的专项经费,致使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

  另外,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牧区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失地农牧民和进城务工农牧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失地农牧民,由于征地的安置补偿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缺位,其中相当多的人成为“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直接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失地农牧民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比下岗工人问题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给于更多地关注。

  二、建立和完善我区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的政策建议

  1、提高对农村牧区养老问题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性的认识。这主要指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农村养老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决不能将养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户自己的事情。老龄化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家庭养老势

 单力薄,难以为继。我们必须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多年来将老年社会保障视为城镇居民的专利,这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原则,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思路相背离。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存在问题、潜在危机,万万不可持无关紧要的态度。

  2、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机制。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与传统大家庭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相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种方式。虽然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家庭养老受到严峻挑战,社会养老成为现代必不可少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并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还是一种很重要和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这是由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目前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国家不可能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养老方面,而且,中国人传统的亲情养老,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也无法取代。因此,家庭养老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会被社会养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们应积极培养、发展和完善它。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鼓励和支持签定养老协议书,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组织对强化家庭养老的重大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严格执法等等。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牧民游离于社会的保障网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非农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牧民也同样面临市场风险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风险,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高,而目前以城乡属性分层社会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文仅就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篇二】农村工作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切实把握好“民心工程”的真正含义,一个月来,我参与了 xx 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研,通过一个月的社会

 时间对 xx 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 xx 户农村低保户,保障人口 xx 人,每季度共发放低保金 xx 元,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目前,该镇已经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为全镇低保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人为本,适应形势,低保工作尽量缓解受保人员的生活压力。

  (三)低保干部,迎难而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城市低保救助体系。

  三、发现的问题

  通过调研,我发现该镇农村低保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全镇低保工作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部分群众还处于较贫困的生活环境之中。

  二是低保干部的工作压力较大,办公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低保干部队伍建设应进一步加充实,低保工作人员严重缺编。

  【篇三】农村工作调研报告

  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有效保障和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基本生活,对缓和社会矛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随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深化,出现了诸多问题,充分认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完善 XX 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一、工作现状

 在农村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凡是持有 XX 县常住农业户口的,属 XX 县认定的特困户(年人均收入在 670 元以下)和贫困户(年人均收入在 670 元-1067 元)均纳入保障范畴。目前,XX 县农村标准是特困户每人每月 80 元;贫困户每人每月 65 元,保障标准既体现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赖思想的原则。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参照城市低保基础上,坚持动态管理下的相对稳定,即一年一调整,特殊情况可半年一调整(残疾人、长期患大病、失去劳动能力的可一年不变)。自 2007 年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全县农牧民收益农村低保资金达到 3500 万元;对低保户各类助学、建房、节日慰问、大病救助等配套资金达到 1000 余万元。通过农村低保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切实维护了农村困难群体基本利益,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了农村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难以确定。

  一是家庭成员界定困难,部分家庭把家中的老人从家庭成员中分离出来,成为独居老人,从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子女的赡养义务,甚至把老人赡养义务推向社会,造成新的困难群体。二是收入界定存在一定困难,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油葵、牲畜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在价值转化过程中,收入难以货币化,存在较大随意性。三是家庭成员中有经济来源的,如外出打工人员有收入,但不愿意提供单位出示劳动报酬证明或以各种理由少报、漏报、瞒报收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四是有意隐藏隐型收入,如房屋出租、遗产赠予、家产继承、外地务工收入等都无法核实和统计。五是民政部门面对单位与个人的申报行为并没有直接制约力,均导致家庭收入情况掺杂较多水分。因此,造成在入户调查和收入核定工作中,只能以采用表面消费能力和外部观察法,即通过其消费水平或者生活方式等行为观察居民收入水平,虽然是一个重要而又有效的方法,但对于那些处于低保临界线的家庭同样存在着界定难的现象。以上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对家庭收入界定难度增大。

  (二)新增人员不能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低保资金能否保障到位,直接影响到农村低保工作的全面开展,低保预算资金落实不及时,是导致低保金发放难、低保保障标准低、覆盖面窄的直接原因。当前,XX 县在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突出、最难解决的就是资金

 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后续资金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了应保尽保、新增人员问题的解决,普遍存在有多少钱做多少事的问题。因为担心按照低保条件进行扩面后,上级下拨资金不能增加,财政配套资金无法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尴尬境地,从而制约低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就 XX 县而言,自治区认定人数为5184 人,而实际人数为 10184 人,从 2007 年至今 XX 县对多出 5000 人实行本级财政自行负担。如果上级对这 5000 人的低保资金一直没有补助,县财力负担压力将很沉重,就很难再扩面。

  (三)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不协调。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全面建设农村低保制度配套措施不完善,由于各种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在农村、城镇中的建立、实施和力度不同,从而造成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很难衔接。农村低保主要是解决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但仅靠有限的低保金难以解决低保对象大病治疗、子女教育以及其他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难。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居民由于因病、因残导致贫困,被列入保障对象;一些老人由于养老问题没有得到落实而被列入等现象。如果各种救济保障体系彼此衔接,就会减少很多类似的贫困群体和列入对象,从而节约大量资金。很多社会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四)低保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改善。

  从低保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的问题。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低保户通过勤劳经营脱离了贫困,越过了低保线,然而这一部分人员总想一些办法隐藏或采取一些办法阻止取消低保资格。虽然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效果并不明显,还存在“养懒汉”的现象。农村低保扩面后,边缘户对象难以确定,且这部分生活水平处于低保线临界状态的低收入户,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往往会因病、因学、因灾等情况导致深度贫困,这种现象应不应该纳入低保也亟待考虑。

  (五)基层工作人员缺少或无专业操作人员。

  目前,XX 县六乡一镇有基层民政工作人员 21 人,农村低保对象 10184 人。基层民政部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制约工作的规范开展,各乡(镇)基本安排1-3 名民政干事,并且还不是专业从事该项工作。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初审和复审难免依赖于村(居)委会运作,村(居)难免要结合一些其它

 工作,或者平衡一些其它的关系,这就给低保资金的专项性、民主性、公开性带来一定难度。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乡(镇)民政机构工作人员不确定性和非专业性,导致操作过程比较较盲目,凭经验和感情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几点建议

  (一)科学测算收入、准确界定低保对象。

  农村保障制度是保证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科学准确地测算低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确定保障对象及补助标准的主要依据。制定科学的农村家庭收入核定办法,科学准确地核定申请对象家庭收入,是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并得到及时救助的关键。一是应结合农村实际,民政会同财政、统计、农业、物价等部门,深入乡(村)及市场对农业收入的项目、产值、投入成本及价格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确定一种较为合理的衡量标准;二是按照“重粗不重细”和“扶弱就低”的原则,统一家庭收入核定项目、核定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三是乡(镇)、村在入户调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必顺统一严格按照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进行评估、测算与核定,家庭收入类别应为种植、养殖、加工、劳务等收入和接受或应该接受的扶(抚、赡)养费等,在核定中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分类进行测算,但必须计算纯收入,如种植、养植、加工等收入计算,应以总收入减去种、养、加工过程的投入费用,才能计算出实际收入,以促进家庭收入核定的公正与公平;四是引入农村家庭支出评定机制,作为衡量家庭生活水平的参考标准。家庭正常生活支出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家庭,不能享受农村低保。由于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有看病钱没吃饭钱的家庭,可适当考虑给予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

  (二)拓宽资金来源,确保资金到位。

  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县、乡(镇)财政压力越来越大。一是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提高低保资金补助额度。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县财政也要适时增加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投入,要提高低保资金预算和工作经费投入额度,同时要求加大对低保工作经费的投入,使增长幅度与经济发展增幅同步。三是积极探索其他筹资渠道,在社会上开展社会公益捐赠活动,广泛动员鼓励民营企业、社会慈善组织、团体和个人为农村低保提供捐赠和资助,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

 同时,对捐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加以宣传表彰,形成农村低保资金筹集的经常化、制度化。

  (三)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健全配套救助体系。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基础性的兜底制度,只有以农村低保制度为基础,把各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才能形成针对农村贫困人多层次、全方位的救助体系,构建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一是在农村,低保制度为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构建最后一道屏障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对农村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通过技术、项目、信息、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扶持低保户大力发展种养殖业,鼓励和扶持搞多种经营,同时积极与人社部门建立并规范农民工培训及劳务输出机构和制度,搞好劳务输出,对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给予就业扶持,鼓励其通过生产劳动脱贫,变“输血”为“造血”,使低保户增收致富;二是制定并完善与农村低保制度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在就医、就学、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优惠或照顾,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三是建立和完善慈善、募捐机构,设立爱心捐赠点,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力量,发挥村(社区)作用,建立(村)社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多方为低保弱势群体服务。力争形 XX 县政府主导,民政局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的农村低保工作管理配套机制,确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要形成“能进能出、保障准确、运转良好”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必须坚持以规范工作程序为基础,以动态管理为关键,突出把好重要环节,促进农村低保工作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要把好低保对象的核查环节,对低保对象按照困难程度和收入来源不同建立起分类施保、定时核查制度,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落实财产登记和家庭收入定期申报规定,及时登记低保对象家庭异动情况。二是要把好低保审批环节,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务求公正、公平、公开。三是要形成长效干预机制,针对一些享受低保人员不配合政府就业再就业工作,只在家中等低保情况,建议出台每年凡 3 次就业技能培训不参加、2 次提供就业机会,有劳动能力不去参加的低保家庭户,强制取消低保,做到低保绝不养“懒汉”,对越过低保线取消难问题,建议 1-2 年实行一次低保全面复审、申报制,以便做到公平公正、符

 合实情的动态管理。

  (五)提升工作水平,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基层低保工作编制、机构不完善,工作力量薄弱,是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在乡(镇)、村(居)委两级设置专职民政低保信息员,乡(镇)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编制,根据工作量大小,确定村级低保信息员和人数,由县级财政部门每年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二是充实工作力量。要适应低保工作量大、责任重的需要,及时选配政策性、原则性、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干部具体负责低保工作,各乡(镇)要重视民政办公室建设,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解决有人办事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低保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素质是做好低保工作的关键,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的农村低保工作干部队伍。

 【篇四】农村工作调研报告

  一、建设情况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我县有 25 个乡镇,每个乡镇都建设了文化站,以文化站的建设标准配备了设施设备。到目前,在 4 个乡镇建立了省级乡镇文化示范站。以 4 个省级文化示范站为点,以点带面,带动其它乡镇文化站共同繁荣,促进我县农村文化全面发展。

  目前我县建设了 36 个村级文化活动室,配备了功放、音响、调音台、话简等唱歌设备;在活动室里还可以读书看报、玩棋牌等活动。以后逐渐增加村级文化活动室的建设数量,并赋于更多的功能,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覆盖更广。

  (二)农家书屋建设

  我县共有 143 个行政村,每个村都建设了农家书屋,配备了图书管理员。每

 个书屋配书 1300 多册,光盘 100 多盘。每年都要补充新书,以符合百姓的需要。

  (三)体育场地建设情况

  目前,我县在乡镇、村共建设了 52 个标准篮球场,76 个健身路径。有效地满足了老百姓健身的需要。

  (四)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情况

  近几年我县在 143 个行政村放映电影约 1800 场次,满足了群众看电影的需求。今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放映了《永远的焦裕禄》、《孔繁森》、《生死决择》等群众路线教育影片,有力地宣传了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

  二、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工作举措

  一是为确保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顺利推进,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文体广新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着眼于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的文化建设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从硬件和软件是满足群众文化娱乐的需要,促进了全县文体事业向纵深发展。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从县到乡镇和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格局基本形成,全民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成果。在免费开放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的同时,逐步开放健身房、公共电子阅览室,满足群众文化娱乐的需要。全县 25 个乡镇的文化站也免费开放,143 个行政村的图书室免费阅读,给乡村带去文化的精神食粮。各乡镇和一些村已有完善的全民健身路径,安置了篮球场、乒乓球台、健身器材,满足群众锻炼身体的需要。

  二是我县群众文化娱乐的需求增加,自觉加入文化娱乐、全民健身的队伍中,精神需求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各乡镇自发成立广场舞协会,每天晚饭后就跳坝坝舞。村民到乡镇文化站唱歌、看书,出门不远就可以进行打篮球等体育活动。文化体育方面的娱乐已经潜移默化到老百姓的生活中,不知不觉地改善了他们的生活。在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的同时,增进了百姓的素质,加快了创建“和谐·人文”目标的进程。

  (三)取得的经验

 一是逐步引导群众文化娱乐的需求。我局先在一些人口比效密集、经济比效好的乡镇、村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积累保护管理经验,建设之后其它的乡镇、村也就有了需求。二是做好管理工作。注重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

  【篇五】农村工作调研报告

  近几年,在乡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乡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村面貌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是由于地域发展条件差,农户经济仍然相对滞后。使得我乡目前仍然存在有不少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为了进一步掌握我乡农村危房情况,最近,我同有关人员深入到全乡各村,就危房现状进行了详细调研。

 一、基本现状

  通过一段时间的调研,我乡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的情况主要呈现出四个特点:

  1、分布范围广。从调研的情况看,住房困难问题和危旧房问题在大多数村都还仍然存在。

  2、工作压力大。这些住房困难户和危旧房问题大都比较严重。而且在这些农户中,能够自筹资金进行新建住房或者修缮的并不多。

  3、自建能力弱。从调研的情况看,这些农户家庭经济普遍困难,都属于农村的弱势群体。大致有这样四种类型:大病致贫型、身残力缺型、债务积压型、鳏寡孤独型。

  4、改造时间紧。从调研的情况看,由于家庭因素的影响,大多数住房困难户对新建住房的要求比较迫切。而有部分危房户的住房则顶多能再坚持 1—3 年。如果今冬明春雪雨大,有的房屋还要缩短使用寿命,要是得不到及时的维修或重建,很可能造成倒塌。将严重威胁极贫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加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二、建议及对策

 解决住房困难和危房问题,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乡党委政府执政为民具体体现。对此,应切实采取措施,把农村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的问题彻底解决到位,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1、解决农村住房困难和危房问题,必须科学规划,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根据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的现状,解决住房困难和危房问题,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分期分批的原则。对部分严重危房户和住房特别困难的农户要纳入首批计划,优先给予享受安置政策。对短期内无倒塌危险的危旧房农户,要做好思想工作,延期进行改造。二是以乡为主的原则。明确各乡镇政府是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的主体责任者,增强超前意识,摸清底数,明确哪些该修,哪些不该修,制定好工作计划,确保真正困难无助的群众得到帮助。三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要确定好翻建和维修标准,切实保证该维修的不翻建,该小修的不大修。尤其是对重建户,要严格把握修建标准,确保每个极贫户都能及时住上放心房。

  2、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广辟渠道,多元筹资,保证财力投入到位。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是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的关键。由于县乡两级的财政实力较弱,要把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彻底解决到位,必须借助方方面面的力量,坚持多条腿走路的办法,广泛筹措资金。一是县乡两级补一块。县乡两级财政要根据财力情况,列出预算计划,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二是农民自筹一块。极贫户通过亲朋好友等社会关系,自己拆借一部分资金。

  3、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肯于让利,积极扶持,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具体就是要做到“免、补、帮、送”。免,就是对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房屋翻建、手续审批、证照办理等各种规费,一律免收。补,就是根据极贫户房屋破损程度和家庭状况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补助标准,把危房改造补助金补到位。帮,就是以村为单位,通过一事一议等形式,动员广大村民,组织义务帮工队,解决极贫户维修改造房屋的劳动力问题。送,就是对一些鳏寡孤独极贫户,要适当放宽政策,送他们去敬老院集中供养。

  4、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既是一项为民谋利的好事,更是一项严

 肃的政治任务。

  5、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是一个动态的问题,解决一批,又会出现一批,要想彻底消除,必须从治本入手,强化监管,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快极贫户脱贫致富的步伐。一要强化已改造房屋的后续管理。从调研的情况看,有些极贫户因外出打工等原因,举家搬迁,对已经修建完毕的房屋进行变卖或出租,导致政府修建他赚钱问题的出现。因此,在解决今后的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中,要打破无论国家投资还是集体投资全归极贫户所有的现状,对极贫户危房改造的资金、物资,乡村两级要分别设置帐目,与极贫户签定协议,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不许变卖、抵押,更不允许用房屋还债。如出现上述情况,乡村两级有权收回房屋,用作扶持资金使用,而且对这类极贫户今后将不予扶助。二要强化现有危房治理。乡镇政府和各村委会,对农村贫困户的无房特危房问题,要经常抓,抓经常。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本地的贫困户房屋,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调研,发现处于危房边缘的房屋,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解决,避免积少成多。三要强化极贫户的造血功能。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仅靠各级政府的扶持远远不够,根本上还是要引导极贫户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积极寻找致富项目,拓宽致富门路,增强造血功能。如对那些家中有劳力的极贫户,要鼓励其外出打工赚钱,并要帮助搞好家中的生产生活,解除后顾之忧。对身体有病不能干体力活的极贫户,要引导他们发展养殖项目,多渠道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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